2018年,麗江市堅持高位謀劃、示范帶動,層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市共問責“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問題24件,9個黨組織32名黨員。
抓牢主體責任不放松。市委常委會議研究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20次42項,組織召開全面從嚴治黨推進會、警示教育大會,對各級黨組織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實。由市委常委會帶隊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對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5個單位黨委書記、紀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督促限期整改落實,并組織復查驗收。
開展“蹲點式”提醒談話。市委書記、市紀委書記、市委組織部長集中與一區四縣黨政領導班子進行集體談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加強對市級領導班子成員的經常性提醒監督,約談黨政主要負責人150余人,上廉政黨課4次,對5個縣(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進行集體提醒談話,點對點查擺問題、面對面傳導壓力。市委常委會班子成員開展提醒談話600余人次。市紀委圍繞監督責任,以隨機抽查、走訪座談、“蹲點”談話提醒、書面建議等方式,加強對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的提醒和監督。
監督落實制度化常態化。制定出臺《關于縣(區)、市直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向市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工作方案(試行)》,讓監督落實制度常態化,并由市紀委常委會帶隊,實地調研了解、專項檢查、明察暗訪,約談提醒“一把手”等方式,協助市委督促各級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更好地明責知責,履行職責。(和松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