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景洪市紀委監委聚焦主責主業,履行好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全年共立案處分70件98人,結案63件,給予處分85人。
給予黨紀處分70人,其中警告32人,占46%;嚴重警告21人,占30%;撤銷黨內職務5人,占7%;留黨察看5人,占7%;開除黨籍7人,占10%。
給予政務處分24人,其中警告6人,占25%;記過6人,占25%;記大過4人,占17%;撤職5人,占21%;開除3人,占12%。
按職級來看,鄉科級干部15人,占18%;一般干部18人,占21%;其他52人,占61%。
按部門來看,黨務機關1人,占1%;政府機關21人,占25%;審判機關1人,占1%;事業單位21人,占25%;企業2人,占2%;農村39人,占46%。
(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