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貢山縣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同年同月,該縣農業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因違紀違法被留黨察看一年和政務撤職處分。處理決定曝光后,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違紀必究、執紀必嚴、形成震懾、決不姑息,更加深入到全縣廣大黨員干部心中,進一步筑牢遵規守紀思想,持續釋放出了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在案件處理決定通報曝光后,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說道。
為充分發揮反腐職能,鞏固壓倒性態勢,實踐“1+1>2”的質效,該縣紀委監委聚焦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緊緊抓好“關鍵少數”、重點環節、重要問題,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組織精兵強將成立案件調查組,緊鑼密鼓地開展對各類違紀違法案件的調查,靈活運用15項調查措施,確保了獲取證據的客觀真實、合法合規,處理結果定性準確。
堅持有案不查是失職、不查有影響的大案要案是不盡職、查辦案件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是不稱職的思想理念。在開展工作過程中,始終堅持盯緊“關鍵少數”和重大項目、重要問題,對敢動扶貧領域“奶酪”、向扶貧資金伸“黑手”,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腐敗行為,主動出擊深入基層第一線監督執紀,及時獲取一線問題線索,變坐等問題線索為主動獲取問題線索,有效提升了案件可查性。
堅持“一案雙查”。對直接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的同時,對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倒查追責,嚴防主要責任人在其位不謀其責。認真開展了對全縣各級黨組織、部門“一把手”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緊緊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關鍵看是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是否嚴格要求自己、帶好班子、管好隊伍,強化措施、細化責任,堅持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級級落實責任,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或屢次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各級黨組織、部門(單位),嚴格執行“一案雙查”,倒查追究,并一律通報曝光,以更嚴格的紀律要求確保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