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麗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以黨章和監察法為遵循,始終把監督擺在第一位,創新監督方式,運用信訪受理、線索處置、約談提醒、談話函詢和參加民主生活會等方式,強化常態化、近距離的日常監督,取得了明顯的監督成效。
探索開展“蹲點式”和關愛式談心談話監督。制定《“蹲點式”談心談話監督工作辦法》,組成工作組下沉到永勝縣,與四班子成員逐一談心談話,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規范對黨員干部的批評教育和誡勉談話工作,開展提醒談話1200余人次;安排談話對象學習黨章、重溫入黨誓詞和入黨志愿書,充分喚起其作為黨員的使命意識、忠誠意識。
加大“面詢”力度。豐富函詢的內涵和方式,提高與監督對象的見面率、面談率,變“函詢”為“面詢”,緊盯一般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實地與被反映人面對面地平等溝通、坦誠交流,詢問有關事項,聽取解釋說明,并適時釋規釋紀釋法,推動由問題線索核實為主的單一監督向深入、日常、主動監督轉變,共函詢34人。加強對函詢的審核把關,開展抽查核實。
精準運用“四種形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推動監督執紀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拓展,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2018年運用“四種形態”處置黨員干部1061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占61.73%、第二種形態占32.14%、第三種形態占2.83%、第四種形態占3.30%,起到了立足教育挽救,強化日常監督,防止黨員干部犯大錯的效果。
用好問責利器促進履職盡責。對全市“兩違”整治、旅游市場秩序整治、重點項目建設、巡視巡察問題整改、“四難問題”等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再監督再檢查,共問責26個黨組織、336名黨員干部。問責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黨組織9個、領導干部34名。
加強派駐監督。市級22個派駐機構開展監督檢查650余次,提醒談話2300余人次,約談223人,開展警示教育8164人次;問責8件17人,處置問題線索12件,立案審查7件7人,監督“前哨”作用初步顯現。
堅持激勵黨員干部擔當作為的執紀導向。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嚴肅查處亂告狀、誣告陷害行為,為184名舉報失實、受到錯告誣告的黨員干部澄清問題,使被反映的黨員干部放下心理“包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營造了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樹立了良好導向。(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