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林縣紀委監察把監督作為基本職責,擺在首要位置,圍繞全縣黨員和黨組織遵守黨的紀律、國家公職人員正確行使權力,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正確處理好“樹木”與“森林”的關系,既盯住“關鍵少數”又管住“絕大多數”,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在用好第一種形態上下功夫
破法必先破紀,破紀必有苗頭。用好第一種形態絕不能“空轉”,必須見諸行動,把嚴的要求、實的措施體現在時時處處事事。石林縣出臺《石林彝族自治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1+7”制度》《石林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實施意見》和《石林縣紀律檢查機關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為具體落實“四種形態”提供有力抓手和“行動指南”。全縣各級黨組織把實踐運用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作為履行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作為使黨員干部少犯錯誤、不犯錯誤的重要舉措和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治本之策,推動管黨治黨抓在日常、嚴在經常。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全體黨員干部“無空白”“全覆蓋”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問題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早糾正。2018年,全縣使用第一種形態談話函詢、提醒談話方式處置81人,占46%。
做深做細第二、三種形態,防“破紀”變“破法”
為有效防止“好同志”變成“階下囚”。石林縣紀檢監察機關加快轉變執紀理念和方式,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到協助黨委抓紀律、管紀律、維護紀律、執行紀律上來。嚴格用紀律的尺子和“四種形態”的刻度衡量判定黨員干部的行為,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持“露頭就打”,恰當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輕處分、組織處理等方式及時處理,著力在違紀與違法之間構建起帶電的“緩沖區”,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同時,針對具體的個案,綜合運用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的“雙處理”手段,對發現的問題,該提醒的提醒,該教育的教育,該處理的處理,使紀律處分與組織處理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真正起到處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最佳懲治效果。2018年,石林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實踐運用第二、三種形態處理84人次,占47%。
毫不猶豫運用第四種形態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維護良好政治生態
除一害而眾苗成,揪一脈則百病卻。石林縣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實踐第四種形態作為推動前三種形態落實的“助推器”,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緊盯“三類重點人”,把握“三個重要時間節點”,堅決查處黨員隊伍中的“極少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實踐第四種形態處理12人,占7%。與其同時,做好“后半篇文章”,編印《黨的十八大以來石林縣查處黨員干部違紀案例選編》《黨的十八大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典型案例選編》《黨的十八大以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選編》,利用縣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縣農村數字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縣紀律教育基地,常態化組織全縣黨員干部“零距離”“面對面”接受警示教育,持續強化不敢、知止氛圍。(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