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勝縣紀委監委在選人用人過程中充分發揮部門作用,認真履行審核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情況、評價黨員干部廉政勤政績效的職責,嚴格審核,準確回復,防止“帶病提拔”“問題先進”“爭議代表”等問題的產生,有效維護黨員干部隊伍的純潔性和先進性。2018年,永勝縣紀委監委累計對53個單位和288名個人開展“廉潔透視”,并作出準確公正的廉政回復意見。
永勝縣紀委監委堅持把對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情況的審核作為實踐“四種形態”,加強對黨員監督管理的重要方式,認真開展對全縣黨員遵守執行“六大紀律”和其它黨內法規情況和履職盡責等重要問題進行審核評價,嚴把黨員干部“廉潔關”。
在全縣各級各部門和有關組織對黨員提拔調整考察、評先評優推薦、資格確定階段,縣紀委監委依據各單位和組織來函,組織有關人員向信訪、紀檢、案件管理、案件審查等辦案科室發出黨員干部征求意見表,對黨員是否有未查清舉報投訴問題、是否受到黨政紀處分等有關情況逐一審核,并于2日內依據審核情況向來函單位和組織書面復函。復函作為全縣各級各部門和有關組織對黨員作出有關決定的重要參考依據被采納和應用。
2018年,永勝縣紀委監委累計對擬推薦參加評先的53個單位、擬推薦評優的95名、實施職務與職級并行的100名和擬提拔調整的93名共288名黨員干部進行了“廉潔透視”,對5家單位開出“問題體檢報告”,1人因“廉潔透視”不過關而暫緩提拔。(張忠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