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來,景洪市進一步強化監督嚴肅執紀問責,整治“四風”不止步,從嚴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不斷鞏固和拓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
2016年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7起11人;2017年查處問題5起6人,同比下降28%和45%;2018年查處問題18起32人,同比增長260%和433%。
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6年給予黨政紀雙處分10人,占處理人數的91%;2017年給予黨政紀雙處分6人,占處理人數的100%,同比下降40%;2018年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6人,占處理人數的81%,同比上升333%。
其中,在問題比較突出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發放津補貼、收受禮品禮金、大辦婚喪喜慶方面,2016年查處7起,占查處問題數的100%,處理人數11人,占處理總人數的100%;2017年查處5起,占查處問題數的100%,處理人數6人,占處理總人數的100%;2018年查處10起,占查處問題數的56%,查處人數20人,占處理總人數的63%。
(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