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麗江市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落實中央紀委、省紀委全會精神,強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正風肅紀反腐工作取得新成效。
抓辦案,嚴懲處,消空白,形成震懾效應。按照反腐敗斗爭“不松勁、不停步、再出發”的要求,在監督執紀和審查調查中聚焦“七個有之”、關鍵少數、民生領域。受理信訪舉報819件次,同比增長39.6%;處置反映問題線索757件,同比增長29.62%;立案審查368件422人(其中縣處級30件30人,鄉科級116件142人),同比增長39.39%和30.65%;黨紀政務處分392人,同比增長30.67%。連續3年來,全市65個鄉鎮紀委每年都有自辦案件,今年各鄉鎮紀委共立案審查137件150人,全面消除鄉鎮紀委自辦案件空白。黨的十八大以來,縣對鄉級執紀審查空白全面消除。嚴格規范和全要素試用各項調查措施,加大職務違法犯罪案件查辦力度,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市級和5個縣區監委都有留置案件,共對13人采取留置措施;查處了邵仁和、楊樹忱、李建林、蘭春祥、李必發等領導干部職務違法犯罪典型案件,實現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紀效果、震懾效果。狠抓案件質量和辦案安全,確保案件經得起歷史檢驗。充分發揮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加強查辦涉嫌職務違法犯罪案件、追逃追贓、涉黑涉惡腐敗問題“保護傘”案件的協調配合。
抓執紀,糾四風,嚴問責,確保政令暢通。強化脫貧攻堅監督執紀,開展5輪督查,督促整改問題310個,約談120余人。強化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監督執紀,督辦整改問題28個,約談17人。強化生態環保和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邊督邊改工作監督執紀,約談提醒120余名責任人,辦結省紀委轉辦件39件,問責34人,提醒談話56人;聚焦瀘沽湖程海拉市海等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從嚴監督執紀,針對麗江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占破壞以及整治不到位問題,問責4個單位和24名責任人,其中縣處級干部15人,鄉科級干部9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職6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5人,黨內警告處分8人,政務記過處分3人,誡勉問責1人,通報問責1人;查處損害生態環保問題29件,問責8個單位、98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36人,通報曝光6起損害生態環境典型問題。緊盯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2個,處理22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9人,通報曝光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和6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堅決整治不作為、慢作為突出問題,問責共對21個單位293人進行問責。
抓監督,強教育,常警示,體現政治關愛。充分運用第一種形態,強化日常監督,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對400余名市直、縣區、鄉鎮“一把手”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問責“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問題26件、9個黨組織、34名領導干部,其中黨紀政務處分5人。堅持寬嚴相濟處置問題線索,規范談話函詢工作,對反映的一般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約談函詢,加大面談力度。對76個單位3538人進行廉政教育。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置1061人次,同比增長38.15%,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655人次,占61.73%;運用第二種形態341人次,占32.14%,運用第三種形態30人次,占2.83%;運用第四種形態35人次,占3.3%。發揮派駐機構“派”的權威、“駐”的優勢,把監督觸角延伸到所有黨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通過經常性的教育提醒,增強不想腐的思想政治自覺。編印《麗江市公職人員失職失責履職不力典型案例》,通報37個具有警示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例。(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