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提起公訴。”近日,石林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潘某某等涉惡系列案件,團伙成員李某某、陳某某被一并提起公訴。這是石林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審理的首例涉惡腐敗案件。
2018年以來,石林縣紀委監委積極投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強化監督、鐵面執紀、嚴肅問責,嚴懲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為全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提供堅強的紀律保證。
狠抓線索,強化全面篩查。主動出手發掘線索,充分運用“互聯網+”,向社會公布線索舉報方式,全面構建來電、來信、來訪、網絡“四位一體”的信訪平臺,在“石林黨風”微信平臺設立一健舉報端口,在114平臺發布各鄉鎮街道信訪舉報電話,廣泛受理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線索。堅持走群眾路線,在縣城、鄉鎮(街道)、村(社區)張貼標語、懸掛橫幅,采取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傳單等多種方式發動群眾舉報,讓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沒有藏身之地。2018年,石林縣紀委監委共受理涉黑涉惡類信訪舉報問題線索16件,辦結8件,8件正在辦理。
狠抓協調,強化同步查處。制訂《石林彝族自治縣紀檢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查辦案件協作配合辦法(試行)》,切實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辦案協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力量互助、優勢互補、資源共享”辦案新機制。與公、檢、法等部門建立查辦案件聯席會議制度,及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分析案件查辦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違紀違法案件的新特點、新動向,解決案件查辦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做到同步立案、同步調查,提高掃黑除惡的整體性、同步性。2018年,石林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等單位向縣紀委監委移送反映公職人員和其他行使公權力人員的問題線索14件。
狠抓督導,強化攻堅碰硬。建立督查督辦機制,采取明察暗訪、重點督辦、蹲點指導等方式,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下督導和上下聯動,攥緊“拳頭”,形成攻堅合力。把掃黑除惡列為“兩個責任”督導清單內容,實行縣紀委監委領導劃片包案,帶隊深入各鄉鎮(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現場督導,核查重點督辦問題線索,掌握查處案件情況,推動解決有件不辦、壓案不查、執紀不嚴等問題。成立13個督查組,通過走村入戶、隨機抽查等方式,“原汁原味”了解各鄉鎮(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擔當作為情況,對重視不夠、責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2018年,石林縣紀委監委共開展掃黑除惡監督檢查24次,開展專項督查3次
狠抓辦案,強化深挖徹查。堅持有黑必打、有腐必查、有傘必挖。堅決懲治基層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堅決懲治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放縱、包庇黑惡勢力甚至充當“保護傘”問題,堅決懲治基層黨委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推動專項斗爭中失職失責問題,堅決做到“四個不放過”:對案件沒有挖清的不放過、對腐敗沒有肅清的不放過、對“關系網”沒有斷絕的不放過、對“保護傘”沒有毀盡的不放過。2018年,石林縣紀委監委共立案查處1件3人,通過擴線深挖,查處了有關人員的職務犯罪問題,立案查處7件9人,留置4人,移送司法機關9人。
“嚴懲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是一項長期工作任務,必須持續發力用勁,不斷加大打擊力度,推動掃黑除惡斗爭取得更大戰果。”石林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表示。(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