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寧因在全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過程中,頂風違紀,故意泄露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政務撤職處分……”日前,云南省昌寧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負責人在縣公安局干部職工大會上宣布對該縣看守所原教導員馬寧的處分決定。
“真沒想到從警23年,今天自己卻變成反面典型。完全接受組織對我的處分,深刻認識自身存在的問題,以后將加強學習,堅定理想信念,嚴守紀律規矩,不再重蹈覆轍……”在會上,當事人馬寧懊悔不已。
當天的處分決定宣布現場變成了警示教育“課堂”,在縣公安局設主會場,13個鄉鎮派出所設分會場,120余名黨員干部現場受教育。為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紀律規矩意識和強化以案促改的作用,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與參會人員重溫“六項紀律”,宣讀了開展好保密紀律和執法辦案紀律專項整治的監察建議,督促發案單位以點帶面,制定措施,抓好風險防控。
據了解,昌寧縣紀委監委除了向受處分本人宣布處分決定,組織其學習黨紀法規、讓其深刻認識錯誤、鼓勵其重新站起來外,同時到受處分人所在單位宣布處分決定,并現場開展警示教育,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進一步提高警示教育效果。今年以來,該縣紀檢監察機關以處分決定宣布為契機開展警示教育46場次,受教育黨員干部超過2000人。(曾春 段仕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