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阿左旗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綜合執法大隊原副大隊長趙勝章收受賄賂不正確履職的案例被公開通報。2016年12月,時任阿左旗安監局煤礦安全生產執法大隊煤炭執法一室主任趙勝章利用職務便利,在收受阿拉善盟龍騰煤炭有限公司現金五萬元后,對該公司非法動工行為放任不管,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3月29日,趙勝章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五萬元贓款予以沒收;4月16日,趙勝章受到開除公職處分。這正是——
煤礦安全無小事,
執法檢查須更嚴。
收受賄賂放任之,
利劍必然迎面來。
(何青云 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