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強化內部監督,文山市紀委監委全面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繪制權力流程圖,制定防控措施,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讓監督執紀問責在陽光下運行。
梳責“理”權,夯實風險防控基礎。制定下發了《關于組織紀檢監察干部開展個人崗位廉政風險排查工作的通知》,全體紀檢監察干部結合崗位特點與工作實際,圍繞思想道德、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外部環境等內容,堅持領導先查、個人自查、同事互查、科室幫查等,反復查找、逐步深挖,認真排查廉政風險點。對每一個風險點都進行了評估,制定出科學有效、操作性強的防控措施。共梳理權力數59個,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10個;共排查廉政風險點110個,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措施110條,健全完善相關工作制度7個。
清單“亮”權,規范風險防控流程。著眼加強和完善內控防范管理機制,根據各個紀檢組和內設科室的工作性質和特點,將所有風險點管控以流程圖形式逐一確定,建立了權力清單、制度清單、業務流程清單。按權定責、規范亮權,建立了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和科室及個人的風險點權責清單,充分厘清了各紀檢組、各科室的權責邊界,明晰了高、中、低三個風險等級。確保邊界清晰、可查可控,并根據存在風險點進行了個人廉政承諾,建立了個人防控機制,由所在科室審核,由分管領導監督簽字。
制度“約”權,深化風險防控管理。按照“排查權力事項不全面的不放過,查找潛在風險點不徹底的不放過,落實措施不到位的不放過”的要求,徹底查找權力事項和廉政風險點,確保報送的《權力事項清單登記表》《紀檢監察干部個人崗位廉政風險點查找及防控措施登記表》內容全面、真實準確。并以風險排查為契機,積極探索實踐,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地推進制度建設,編印《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管理制度匯編》,用制度推進廉政風險點防控管理工作,切實把“打鐵必須自身硬”落到實處。(王永仙 王銘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