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坪縣紀委監委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印發《開展爭創“標兵”活動實施方案(試行)》,著力營造“比、學、趕、超”的時代拼搏精神和工作氛圍,激發紀檢監察干部干事創業的熱情。
明確方向,凝聚共識。開展爭創“標兵”活動,旨在引導全縣紀檢監察干部進一步調動學習、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有效提升綜合素質能力,推動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在對標先進的過程中樹立爭先創優的意識、強化責任擔當的自覺,從而打造一支“外樹形象、內創佳績”的紀檢監察“鐵軍”。
《方案》提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干部敢為人先、勇于擔當的先鋒模范作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創新干部監督管理與考核獎勵機制,增強紀檢監察干部干事創業的信心和熱情,達到“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的目的。
比學趕超,奮勇爭先。《方案》規定,“標兵”爭創,實行動態管理,動態監督,每一個季度評選一次,從積極向上、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敢于擔當、勇于負責的紀檢監察干部中爭創,并將評選結果進行公示,曬一曬干事創業模范。標兵的類型主要以學習標兵、愛崗敬業標兵、扶貧幫扶標兵、執紀審查標兵、宣傳標兵和文明服務標兵入手,根據不同類型的標兵制定了相應的爭創條件。
嚴格考核,確保實效。《方案》明確,爭創活動采取自愿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以支部為單位推薦出“標兵”人選,推薦結果報紀委組織部和紀委監委黨總支綜合審核,最終由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專題會議確定標兵人選;爭創活動與考核評價掛鉤,對于表現好、成績優的“標兵”,在年度綜合考核評價中給予適當加分獎勵;對于不稱職、不符合“標兵”條件的,取消稱號,在年度綜合考核評價中給予適當扣分進行懲罰。(吳燕 馬召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