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深化“三轉”,使鄉鎮紀委聚焦主責主業,專司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水富縣日前發出《關于進一步重申鄉鎮紀委有關工作要求的通知》,明晰鄉鎮紀委職責定位,堅決把“三轉”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明確職責定準位。根據《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鄉鎮紀委工作規則》《關于加強“微腐敗”專項治理工作的督辦通知》要求,明確鄉鎮紀委書記除負責鄉鎮紀檢監察工作外,不分管、聯系鄉鎮黨委政府的其他工作,一律不得掛鉤包村,突出抓好主業,專司監督執紀問責工作。
提升能力履好職。依托“金江清風講壇”平臺和水富縣紀檢監察機關“苦練內功 外樹形象 做新時代紀檢監察人”主題活動,全面提升業務能力。要求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專職紀(工)委副書記和專職紀檢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抽調參與委機關案件辦理,并遵循“統一協調、就近整合、優勢互補、有利工作”的原則,開展片區協同辦案機制。截至目前,已抽調2名鎮紀委書記參加委機關案件辦理,組織4名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到扎西干部學院接受綜合業務培訓,提升履職能力。
整改銷號抓落實。各鎮(街道)紀(工)委對落實“三轉”情況進行自查,重點對不符合規定的分工或兼職進行清理規范,對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排查整頓,對于非鄉鎮紀委主責主業的事務性工作,逐項進行整改銷號,堅決糾正“該轉不轉”“明轉暗不轉”等情況,進一步明晰鄉鎮紀委職責定位,切實解決職能越位、錯位、不到位問題,堅決把“三轉”要求真正落到實處。(周煥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