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紀委監委“縣級監委不得建設留置點”的有關規定,在市監委留置場所使用和管理中,縣區監委進一步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按照“市級統籌領導、市縣齊抓共管、市縣共用共享”的原則,共同建設、共同管理好市監委留置場所。
共同使用留置場所,實現留置場所標準化。對市監委現有的2個留置場所進行升級改造,去除非留置功能,進一步提高場所建設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確保市監委留置場所布局合理、安全至上、功能完善、管理規范、監督有力、高效運轉。市縣兩級使用留置措施時統一由市監委留置場所予以保障,市監委對留置場所統一監管,統一調度使用看護隊伍。
共同組建留置監管隊伍,實現安全監管規范化。根據中央紀委領導要求“全國紀檢監察系統應建立一支相對固定、專業的安全員隊伍”的相關講話精神,由各縣區紀委監委分別在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中推薦2名干部作為安全員,由市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統一調配管理使用,負責留置場所的安全監管工作。安全員在各縣區紀委監委推薦的基礎上,進行相應的政治審查和考察,政審考察不合格的重新推薦。安全員駐留置點期間的工作情況由市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考核,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進行表揚獎勵,或建議派出單位評先評優。工作不認真、履職盡責不到位的由市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提出意見,由派出單位進行調換。
共同組建留置看護隊伍,實現看護隊伍專業化。堅持政治堅強、業務過硬、吃苦耐勞、紀律嚴明、作風優良的標準,由市縣兩級監委分別協調公安機關抽調巡特輔警,組建兼職看護隊伍,保持隊伍的相對固定。按照一個案件、一個看護組、定期輪換的方式,對市監委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由巡特輔警負責執行進行看護;對縣區監委使用留置措施的案件,按照“交叉看護、地域回避”的原則統一調度使用。(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