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紀委召開七屆43次常委會暨州監委第14次會議,討論研究《2018年德宏州紀律監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推動組織制度創新轉化為治理效能。
會議指出,研究制定《2018年德宏州紀律監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明確9個方面44項改革內容、責任單位、完成時限和重點督察項目,推動組織制度創新轉化為治理效能,為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提供了強大動力。
會議強調,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既把準中央精神,又獲取第一手資料,不斷深化對改革規律的認識,有針對性的開展調查研究,把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做深做細做實;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實行改革任務臺賬管理,建立約談、報告工作等制度,層層傳導壓力,督促落實改革的主體責任;要堅持月統計、季通報、年度對賬,及時上報改革事項落實情況,及時報備改革成果。
據悉,《工作要點》開列了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到實處、全面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進一步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切實發揮派駐監督“探頭”作用、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進一步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進一步扎緊制度籠子、推進紀檢監察機關自身改革等9項改革任務、細化了44項改革清單,明確了落實監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賦予派駐機構相應的監察職責、建設覆蓋紀檢監察系統的檢舉舉報平臺等3個重點督察項目,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