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思茅區紀委、監委著力加強派駐機構管理,擦亮“探頭”,充分發揮“派”的優勢和“駐”的權威,有效推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制度優勢不斷轉化為實際監督成效。
建立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專題聽取派駐機構工作情況匯報制度,不定期聽取和研究派駐機構工作。截至6月底,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通過個別談話、集體座談、書面征求意見等方式先后3次專題聽取綜合派駐(出)紀檢組和紀工委日常工作匯報。同時明確1名區紀委、監委副書記分管派駐機構工作。派駐機構負責人每天通過專門的微信群報告工作動態和行程,并不定期督查派駐機構人員上下班紀律、工作履職情況,著力加強派駐機構日常工作管理。
堅持好學習制度,派駐機構重點學習了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及《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措施使用規范》等“四項制度”。同時,通過撰寫學習心得體會、座談、集體學習培訓、業務考試、網上法制在線學習等方式,不斷提高派駐人員的政治意識和綜合業務素質。
此外,針對派駐機構人少監督單位多、辦案經驗不足的實際,實行“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組”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派駐機構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審理等工作環節的業務指導,進一步提高派駐機構監督執紀能力。
制定了《紀委監委派出紀檢監察組(紀工委)工作職責》和《紀委監委派出紀檢監察組(紀工委)監督權限》等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派駐機構工作流程。截至6月底,各派駐紀檢監察組主動發現駐在單位管黨治黨、從嚴治黨等方面問題25個;提出監督建議31條;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提醒談話1097人;約談26人;問責處理4件5人。(羅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