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主責主業,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運用“四種形態”,持續推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展現出紀委監委合署辦公以來反腐敗斗爭新氣象。今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立案159件,處分125人,刑事處理32人。
精準培訓,能力得提升。積極開展憲法、監察法專題講座,全市1207人參訓。先后舉辦法律專題業務培訓班、轉隸人員與紀檢干部專題業務培訓班等28期,累計培訓1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政治能力和監督執紀、監督調查業務水平。持續探索執紀審查協作模式,整合監督力量,將市紀委、監委的21個紀檢組和7個巡察組人員分批抽到辦案一線,實戰練兵。同時,堅持違紀違法一起查,檢察院轉隸同志與紀委同志密切協同作戰,在實戰中促進理念與業務融合。
規范流程,工作更順暢。制定線索移交處置及案件辦理工作銜接方案,移交問題線索102件,確保轉隸過渡期間問題線索移交不遺漏、不流失、不泄露。將省紀委、監委制發的《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等“四項制度”,原文翻印240冊,供紀檢監察干部經常學、深入學、長期學。開局立規矩,市紀委、監委及時出臺了學習、會議、請銷假及外出報備、公務接待、差旅費管理、公務用車管理、辦公設備管理使用、干部職工關懷慰問、機關黨組織建設9項制度,并對各項制度作了明確的規定和說明,讓紀檢監察隊伍在實戰中全面融合有章可循。
抓早抓小,監督顯實效。將“四種形態”貫穿運用到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全過程,綜合運用批評教育、談話函詢、糾錯誡勉、問責處分等形式精準約談,統籌考慮節點、性質、態度等因素,依紀依規、寬嚴相濟做出恰當處理,著力提升監督的精準性、實效性。今年以來,全市共運用“四種形態”處理黨員干部460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331人次,占比72%;第二種形態處理68人,占比14.8%;第三種形態處理30人,占比6.5%;第四種形態處理31人,占比6.7%。(張凱峰 王居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