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安縣紀委、監委出臺《紀檢監察干部紀律督查工作方案》,把監督工作貫穿于紀檢監察工作和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各個環節,加強對全縣紀檢監察干部遵紀守法情況的監督檢查,用鐵的紀律鍛造一支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工作方案》規定,全縣紀檢監察干部紀律督查工作在縣紀委、監委直接領導下開展,從縣紀委、監委組織部、黨風政風監督室、聯系鄉鎮和部門的紀檢監察室抽調干部參與督查組,由分管領導帶隊,以開展談心談話、召開座談會、抽查重大事項報告、開展明察暗訪等方式,對縣紀委委員和縣監委委員、縣紀委、監委機關各部室及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紀工委)、縣委巡察辦全體干部,各鄉鎮紀委書記、副書記、紀檢專干(監察專干)、紀委委員遵紀守法情況進行督查。
《工作方案》強調,督查的重點是是否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縣黨委實施辦法,堅決抵制“四風”;是否存在違規公款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公車私用、公款旅游、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等行為;是否存在“庸懶散拖”、推諉扯皮、為官不為、不擔當等問題;是否存在借婚喪嫁娶、子女升學、喬遷履新、慶生祝壽等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等問題;是否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紀律及其他需要監督的情況。
《工作方案》要求,對督查中發現的重要案件線索要及時向縣紀委、監委主要領導請示匯報,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調查、核實、處理,并追究履行干部監督管理不到位的“第一責任人”的領導責任,實行“一案雙查”。對不擔當、不負責的,要進行崗位調整;對違反上下班工作紀律等情節輕微的問題,第一次被督查到的,由分管領導對其進行提醒談話;第二次被督查到的,在職工會上進行點名通報;第三次被督查到的,本人要在3個工作日內寫出書面檢查,經分管領導審核后交縣紀委組織部,同時取消當年所有的評先評優資格。
據悉,姚安縣紀委、監委持續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2017年至今,選送3名年輕紀檢監察干部到省紀委跟班學習、執紀審查和參與巡視工作,先后3次抽調10余名優秀業務骨干到州紀委參與紀律審查和巡察工作,1名優秀紀檢監察干部受到省紀委表彰獎勵,1名不適宜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干部被調離工作崗位,紀檢監察干部執紀素養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紀檢監察機關隊伍活力不斷增強。(王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