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化監督責任清單,明確了今后如何在駐在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將工作任務具體化、可操作化,解決了我們該如何干的難題……”近日,在瀾滄縣召開的各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座談會上,駐瀾滄縣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組長說。
為進一步明確各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監督方向,瀾滄縣制定了《瀾滄縣紀委縣監委派駐(出)機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清單》,為各派駐(出)機構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主責主業“量身定制”責任清單,使派駐(出)機構明確“分內事”,通過厘清責任邊界、明確責任內容、加強監督問責,使履職盡責更接“地氣”。
清單內容包括組織協調駐在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檢查駐在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初核、調查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提出問責建議;承辦縣紀委、監委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派駐機構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健全工作制度、加強請示報告等五個方面,細化為20個具體責任清單,以監督責任的落實促進駐在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同時,瀾滄縣紀委、監委制定了《瀾滄縣紀委縣監委派駐(出)機構工作紀實臺賬》,要求各派駐(出)機構在開展好監督執紀問責的同時,完善工作紀實臺賬。瀾滄縣紀委、監委將對派駐(出)機構全程紀實情況開展日常檢查,對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倒逼責任落實。(何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