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市紀委、監委抽調各審查調查室、信訪室、案管室、案件審理室業務骨干人員組成案件質量檢查組對全市四縣一區開展了為期15天的質量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有針對性的開展辦案業務培訓。
檢查工作在各縣(區)紀委認真開展自查的基礎上,采取預發通知、查閱案卷、座談反饋、現場觀摩、走訪了解等方式,圍繞“二十四字”辦案基本要求,檢查重點放在談話筆錄制作、證據采信、事實認定、準確定性、條規適用、量紀處分、涉案款物處理、程序規范、手續完備、執行回訪等環節。從辦案程序著手,認真檢查案件線索來源是否清楚,初核、立案、審查、審理等辦案程序是否合規,認定事實是否清楚,量紀是否適當,涉案款物處置是否得當,文書制作及卷宗裝訂是否規范;對受處分人員的權利告知、教育談話、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宣布送達執行、回訪教育等是否按規定執行情況進行抽查。
檢查組指出了在檢查中發現的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人員業務不強,存在“本領恐慌”等7類48個問題。每到一個縣(區),檢查組與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就如何嚴把案件質量關進行了深入交流,對每一件案件存在問題進行書面反饋,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面對面談、點對點的開展了業務培訓。
對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四項制度”等黨紀法規過程中遇到的疑點、難點問題進行討論、解疑釋惑。要求各縣(區)紀委監委落實責任,增強案件質量意識,嚴格按照黨紀法規辦案,規范執紀行為,有針對性地進行整改,切實提高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工作質量,讓所辦案件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不斷提高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執法公信力,確保辦案質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機統一。(黃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