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管一級受理處置反映紀檢監察干部信訪舉報問題線索9件9人,談話函詢4人、問責3人、了結1人、黨紀處分1人。”日前,德宏州紀委、監委公布了上管一級處置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情況,從嚴管理內部干部。
“縣市紀檢監察干部有問題反映,縣市紀委自己審查有許多不便,核實調查的結果也難以讓社會和群眾信服。”德宏州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明確要求,對反映縣市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要實行上管一級,從嚴查處。
為此,德宏州紀委、監委先后制定出臺了《德宏州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關于反映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及處置情況統計制度》《德宏州紀檢監察干部管理規定》,明確“十二個嚴禁”,嚴禁各紀檢監察監督、審查室未經批準與聯系縣市主要領導私下接觸;嚴禁未經批準私自開展執紀審查業務或擅自擴大談話范圍;嚴禁對涉及黨員和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隱瞞不報、拖延不辦;嚴禁干預司法活動和微觀經濟活動;嚴禁對干部選拔任用、工程項目、物資采購、資金使用和招投標等事項施加影響或打招呼等。對違反“十二個嚴禁”的,視情節輕重采取談話提醒、問責、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方式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反映縣市紀委、監委干部的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均由州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按照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受理、排查、初核、立案、處置。縣市紀委、監委參照執行,對反映鄉鎮(街道)紀委干部的信訪舉報問題線索上管一級;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快查快處快結,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