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紀委州監委選拔48名優秀干部充實到20個派駐紀檢監察工作,配齊配強派駐力量,發揮好“貼身監督”作用。
據悉,去年以來,德宏州紀委州監委不斷深化紀律檢查體制和監察體制改革,安裝好“監督探頭”,向72個州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20個紀檢監察機構,賦予派駐機構監督和監察職責,強化“貼身監督”“貼身監察”,實現派駐監督、監察全覆蓋。
為配齊配強派駐力量,德宏州紀委州監委注重從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表現突出的優秀干部中選拔充實到派駐機構工作,讓每個派駐機構至少有4名紀檢監察干部,所有派駐機構的人員編制、人事關系、組織關系、工資關系、后勤保障均由州紀委監委機關統一管理、統一保障。
同時,明確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是監督監察與被監督監察的關系,派駐機構不再承擔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履行主體責任相關的日常工作,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和派出機構授權,派駐紀檢監察組對被監督單位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監察。(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