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緊跟中央和省州紀委派駐機構改革步伐,著力破解改革難題,扎實推進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監督“探頭”和“哨兵”作用。
緊密對接重摸排。先后召開紀委常委會,研究派駐紀檢機構改革工作,專題學習、研究上級文件精神,不斷完善派駐機構改革的思路和方案。按照“全面派駐、分類設置、職能明確、權責一致”的原則,及時對接組織、編制部門,形成合力,摸排縣直機關單位人員編制核定、領導職數以及紀檢監察組織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情況,仔細分析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年齡結構、學歷層次等情況,做到“人員編制底數清、監督對象數量清、機構設置現狀清”。
準確定位明職責。撤銷縣紀委、監察局派出5個紀檢監察機構及14個縣級黨和國家機關內設紀檢監察機構。全縣共派駐紀檢組17個,派出紀工委1個,監督58個單位,實現對派駐監督全覆蓋。每個紀檢組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組長1名,副組長1名,紀檢員1名。派駐紀檢機構不分管駐在部門其他業務工作,主要承擔監督檢查、受理信訪舉報、協助巡察工作等職責,抓住“關鍵少數”,重點監督駐在部門及綜合監督單位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
健全機制嚴管理。建立健全對派駐機構工作指導、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等制度及問題線索集中管理和集體排查等制度,規范問題線索處置標準和程序。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管理,對派駐機構及其負責人履行職責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加強對派駐機構紀律審查工作的督促檢查,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嚴防“燈下黑”。(陳建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