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末,澄江縣紀委完成派駐機構改革,共設置12個紀檢組,監督62家縣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實現派駐監督全覆蓋,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發揮派駐優勢,擦亮監督“探頭”。對派駐機構的名稱、責任權限、工作關系、管理保障、組織領導等事項進行明確和規范,使派駐紀檢組人員全力聚焦監督執紀主業主責。12個派駐紀檢組覆蓋全縣62家縣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把監督執紀的觸角延伸到縣直管的各個部門和單位,填補了監督空白,確保監督全覆蓋、無盲區、無死角,真正發揮好“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擦亮了監督“探頭”。
做好交接工作,實現無縫對接。認真做好信訪舉報件、問題線索交接工作,所有檔案、文件資料要求造冊、登記和移交,做到一件不落。按規定處理好人、財、物問題,防止交接不清造成資產流失等現象發生。對于一些延續性的工作或正在調查、正在處理程序的案件,暫時無法交接的,要求具體負責的同志繼續做好后續工作,防止出現工作斷檔,確保各項工作有效銜接,無縫對接。
積極摸排調研,強化責任擔當。各派駐紀檢組長親自登門歸口監督單位,與主要領導面對面溝通對接,詳細了解情況,聽取被監督單位意見和建議。通過調研、座談、查閱材料等方式,深入了解駐在單位的行業特點和基本情況,對所監督單位的人員、權力、職能等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對監督執紀關鍵點和風險點進行梳理排查,找準履行職能的切入點、著力點、結合點。
加強后勤保障,解決后顧之憂。派駐機構的辦公用房由駐在部門提供,辦公設備、執紀辦案用車由縣紀委負責保障,工作經費在縣紀委預算中單列。派駐機構干部除公檢法三家按現行體制管理外,其余黨組織關系、群團關系、工資關系由縣紀委統一管理,保證監督“探頭”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