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呈貢區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全面完成,設立的8個派駐紀檢機構已組建完畢,覆蓋區級黨政機關單位47家,實現了派駐機構全覆蓋,使監督執紀的觸角延伸到各派駐單位,填補了監督空白,真正發揮好派駐監督的“探頭”作用,全面提升黨內監督實效。
高位統籌,強力推進。區委制定了《關于加強呈貢區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從總體要求、機構設置、職責權限、工作關系、管理保障、組織領導等6個方面,提出加強區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工作思路和具體要求,此次派駐機構設置采取單獨派駐和綜合派駐兩種形式,實現對區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
打鐵必須自身硬,選優配強派駐隊伍。區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啟動后,區紀委領導第一時間向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匯報紀委派駐紀檢組改革工作精神及要求,為派駐紀檢組工作爭取最大支持。同時,由區紀委牽頭協調,聯合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等單位,對區一級黨和國家機關編制數、人員配備情況及內設紀檢監察機構情況等進行了全面調查,認真梳理、匯總分析摸底數據,確保情況清、數字明,為機構改革打好基礎。在紀檢組長人員安排選拔上,按照《呈貢區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規定,由區紀委會同區委組織部提名并進行考察,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派駐紀檢組組長由德才兼備、信念堅定、敢于擔當、善于監督的干部擔任。區紀委統籌安排派駐機構干部選調、使用、交流、鍛煉等相關工作,加強對派駐機構干部在紀律、作風等方面的監督。
明確職責定位,聚焦主責主業。派駐機構由區紀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對區紀委負責并請示報告工作。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派駐監督是對駐在部門的黨內監督、紀律監督,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的黨風廉政工作只是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履職,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強化對領導干部日常工作、生活的監督,嚴格執行述責述廉、誡勉談話、重要情況報告等制度;積極實踐“四種形態”,既利劍高懸、形成震懾,又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實現懲處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此次改革,除單獨派駐紀檢組以外,派駐紀檢組干部的工作經費、工資關系、黨組織關系、群團關系等都由區紀委負責管理,讓監督更有底氣。(朱琳 鄧玲琨 馬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