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問題線索可采用談話函詢?對象不適用談話函詢的情形有幾種?談話與函詢的區別在哪里?……近日,文山州紀委開展《談話函詢工作的實踐與思考》專題講座,拉開了2018年度“黨建小專家”專題講座的序幕。
“關于必要時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及我省實施辦法都沒有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哪些情形需向州委主要負責人報告?”臺上講解員拋出自己在辦案中的困惑,引導大家共同思考發表議論,以達到鉆研交流和共同學習提高的目的。
結合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要求,該州在委局機關內部以個人和室(部)為單位,開展了黨建“小專家”課題研究和講座活動,活動共分資料收集、學習研究、撰寫稿件、成果展示四個階段進行,相續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反腐倡廉重要論述、中共黨史、黨章、黨內監督、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和黨紀處分條例、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以及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內容的課題展開研究探討,活動以自愿選題和不定期輪流講授的方式進行。
通過臺上臺下面對面的講授和交流,結合紀律審查實際,作講解,有案例,深剖析,在學、思、踐、悟的循環過程中達到提升素質本領,強化業務水平的目的,從而鍛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和有素質有能力的紀檢監察隊伍。同時,將學習研究情況列入黨員干部年度考核、黨建目標責任落實和評先評優內容,并與干部培養使用結合起來,加強對學習研究,專題講座等的檢查考核,促進黨員干部自覺養成學習研究習慣。
“專題講座直奔主題要義,突出實踐和實戰,見解獨到,有辦案經驗的共享,受啟發,有收獲,對我們在下步工作中提高監督執紀的能力和水平有很多的幫助參會同志暢談了心聲和體會。”聽完專題講座的一名紀檢干部表示。(李萬輝 羅明春 朱妍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