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巡察工作開展以來,臨滄市始終堅持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任務,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堅持問題導向,查找政治偏差,充分發揮巡察工作監督利劍作用,巡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臨滄市委始終把巡察工作擺在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位置,認真謀劃部署,狠抓工作落實。制定出臺了《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市委巡察工作實施細則》《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等10余項制度性文件,規范巡察工作運行流程,確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依規行事,提升巡察實效。
同時,將巡察辦作為市委工作機構限額管理,核定行政編制7名;成立了市委巡察辦,組建了6個巡察組,給予固定編制和職數12名,從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政法、信訪、財政、審計等部門甄選了一批政治素質好、業務精通、素質過硬的干部,建立了88人的巡察人才庫;目前,全市已核定巡察機構人員編制102名,已配備巡察干部57名,為開展巡察工作提供了人員保障。先后組織開展了10余期巡察業務培訓,培訓內容遵循“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從實戰中來,到實戰中去”的原則,重點學習如何開展好巡察、巡察什么、怎么巡察及巡察工作流程等巡察業務知識,為巡察人員“充電蓄能”,努力鍛造巡察“行家”,為巡察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此外,每一輪巡察都在事前、事中、事后狠下功夫。巡察前做足功課,多渠道了解掌握被巡察單位班子建設、業務工作、信訪舉報等方面情況,制定“個性化”巡察方案。巡察中聚焦問題,緊盯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意識強不強、工作作風實不實、干部管理嚴不嚴等內容開展巡察。巡察結束后,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針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列好整改清單,提出整改意見,通過跟蹤督辦、回訪檢查以及巡察“回頭看”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單位對存在的問題條條要整改,件件有回音,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及時向市委巡察領導小組報告,嚴肅追責問責。
據悉,四屆市委共開展七輪巡察,移交問題線索98件,向被巡察黨組織提出立行立改問題92個,整改意見建議464條,制定整改措施970條,建立完善《臨滄市招商項目集體決策及責任追究制度》《臨滄市黨政機關外賓接待管理辦法》等制度269項,督促清退違規資金144.05萬元。被巡察黨組織特別是黨員干部的“四個意識”明顯增強,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工作的認可度越來越高,巡察期間接到的電話、信訪逐輪增加,巡察工作的震懾力和權威性明顯提高。(陳偉孝 楊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