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開展的3輪巡察,共巡察單位黨組織49個,發現面上問題275個,移交問題線索107條,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制定整改措施973條,已完成整改895條,整改率92%……”在近日召開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匯報會上,思茅區曬出了2018年巡察“成績單”。
思茅區在巡察問題整改上出實招、見行動,巡察整改成效得到彰顯,今年以來,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力、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約談32人,對巡察整改效果不明顯的2個單位(部門)和7名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了追責。
“對有關巡察發現的問題‘不走心’,甚至是‘不整改’,這些現象的存在說明我們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路上要做的工作還很多,我們要嚴肅處理巡察整改‘不走心’的問題。”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表示。
“整改本身就意味著工作沒有做到位,整改‘走過場’則是一種新的形式主義表現。”區委巡察辦主任認為,“只有嚴肅處理整改不到位的行為,才能切實提高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擔當作為的意識和水平”。
據悉,該區制定并印發了《區委巡察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區委巡察工作規劃》等制度,在全市率先召開了420人參加的巡察工作推進會,嚴格執行巡察工作“三個匯報機制”,先后召開26次會議研究推進巡察工作。對巡察問題線索反映人員函詢4人次,立案13件13人,黨紀政務處分4人,問責14人,約談3人,提醒談話41人,移送司法1件1人,對被巡察對象掛牌督辦10人次,督查督辦20人次,年內巡察要求整改資金3487萬元,清退資金359萬元。
下一步,該區將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針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列出的“問題清單”,錨定重點不放松,一個一個問題去復核落實,決不讓“問題清單”落實在紙面上,成為新的“問題”。同時,積極發揮各項巡察制度的剛性約束作用,決不搞“下不為例”,用實際行動讓制度生威。(柴莉 程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