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委第二巡察組向小中甸水庫管理局反饋巡察情況。
根據州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18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州委第二巡察組對小中甸水庫管理局開展了巡察。通過采取發放問卷調查、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受理信訪、查閱資料、走訪了解、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聽取匯報等多種方式,進行了認真巡察,順利完成了巡察任務。
巡察組指出,對小中甸水庫管理局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共有15個,其中:關于黨的領導方面的突出問題有6個,關于黨的建設方面的突出問題有5個,關于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突出問題有4個,向小中甸水庫管理局提出整改建議4條。
在黨的領導方面,存在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沒有充分發揮,領導集體抓班子、帶隊伍、促發展的自覺意識不強,班子的示范表率作用發揮不夠;“四個意識”不強,政治敏銳性不夠,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到位;執行落實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集體領導的作用不明顯;領導班子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有待強化,班子成員攻堅克難、銳意進取、務實進取的開拓精神不足;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認識不到位,干部職工思想政治教育深入不夠,政治理論學習抓得不緊;脫貧攻堅工作重視不夠,落實扶貧攻堅責任和政策措施仍有差距,服務群眾能力不夠強。
在黨的建設方面,存在黨的組織生活會質量不高,維護黨內政治生活的嚴肅性、原則性、戰斗性有差距;重視黨建工作力度不足,工作抓不到位,履職盡責的自覺意識缺乏,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擔當不到位,存在重業務、輕黨務現象;黨建工作規范化建設有差距,不重視痕跡資料的收集、規范和整理工作,黨支部檔案不健全、會議記錄不完善,要素不全,內容不完整;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基層組織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不到位;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到位,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沒有嚴格履行組織部門規定的程序和環節。
在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領導班子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班子成員對從嚴管黨治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思想上放松認識,缺乏逐級承擔責任、層層壓實責任的主動性,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不到位、責任擔當不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
針對存在的問題,巡察組組長要求,小中甸水庫管理局要全面加強黨的領導,認真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全面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提高黨的戰斗力;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落實州委政府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結合部門實際,進一步加強對貧困對象的調研,分析致貧原因,理清幫扶思路。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與貧困群眾聯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扶貧工作。
“巡察組反饋內容客觀全面,實事求是,所提要求具體實際,我們照單全收。下一步,小中甸水庫管理局將高度重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按照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認真研究反饋意見,抓好整改落實?!毙≈械樗畮旃芾砭重撠熑嗽诜答仌媳響B。(楊潔 李正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