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八屆紅河州委第六輪巡察完成反饋工作,6個巡察組分別向州國土資源局、州公安局、州質監局、共青團紅河州委員會、州農墾局、州衛生計生委黨組織及主要負責人反饋了巡察意見,指出被巡察黨組織及主要負責人在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州委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在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上集中發力,建立問題、任務、責任清單,逐一抓好落實,按時報告整改情況;要切實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扎緊制度籠子,確保取得整改實效。對巡察整改情況,要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州委、州政府分管領導被巡察單位的領導分別參加了反饋會,主動扛起履行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和巡察整改的監督責任,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進一步提升對巡察工作的認識,自覺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州決策部署上來,將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為增強黨性鍛煉機會,全面規范管理工作的標準和推動被巡察單位各項工作提升的有力抓手,認真梳理分析反饋問題,找準問題產生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自覺、主動、認真抓好巡察整改,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切實發揮巡察工作“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促進改革、推動發展”的作用。(羅金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