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云龍縣相繼開展了兩輪巡察,在對2個鄉鎮、12個縣級部門巡察中發現問題線索15條,達到了形成震懾、立桿樹威的效果。
準確把握政治定位。切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及時跟進黨中央和省州黨委、紀委部署,聚焦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三大問題”,嚴格對照黨章、準則、條例等開展政治巡察工作,盯住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重點查找被巡察黨組織領導作用是強還是弱、加強黨的建設是實還是虛、全面從嚴治黨是嚴還是寬等方面的問題,突出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的問題、黨的建設缺失的問題和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問題,體現黨委巡察工作的政治性、嚴肅性和權威性。有針對性地從縣鄉選派干部到州委巡察組參與巡察,通過“以干代訓”加強縣級巡察人才培養。
堅持標準高位推動。制定了《中共云龍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云龍縣巡察人才庫管理辦法(試行)》,編印了《巡察工作手冊》《巡察工作相關名詞解釋》《巡察工作流程圖》《巡察發現問題表現形式及檢查重點》等“口袋書”發放給巡察干部,確保巡察工作順利開展。同時,在每輪巡察工作進駐前都及時組織開展巡察業務培訓和專題輔導,進行業務指導和經驗交流,著力提高精準發現問題的能力。在巡察期間,各巡察組成立臨時黨支部,把黨的領導、黨的建設貫穿于巡察工作始終,嚴格落實巡察組組長負責制,既管業務工作,又管紀律作風,確保巡察紀律。
巡改結合推動整改。在巡察工作中,將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結合起來,對發現明顯違反黨章黨規黨紀并能及時解決的問題,及時督促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采取措施及時整改,使巡察、巡改緊密結合,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巡察組認真修改完善對被巡察黨組織具有針對性的反饋意見,要求被巡察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兩個責任”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召開專題會議,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的措施、責任、時限,確保整改工作到位。加強對巡察干部的考核評價,在每輪巡察結束后,由巡察組及時對抽調干部的工作情況作出鑒定,鑒定結果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依據。(許洪議 李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