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要高質量開展巡察,精準發現問題,也要高質量對巡察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確保巡察工作取得實效。”這是元江縣委對巡察工作的認識和要求。為抓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元江縣委巡察機構突出抓好四項重點工作,不斷提高巡察整改質量,確保巡察工作實效。截至目前,十三屆元江縣委前五輪巡察整改工作已完成,共巡察26個單位,通過巡察共發現問題291條,提出意見建議187條,26個被巡察單位共制定整改措施730條,已整改完成291條,整改完成率100%。
突出抓好巡察整改的主體責任。每輪巡察結束進行問題反饋后,縣委巡察機構都要明確要求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認真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帶領班子成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工作,班子成員主動認領巡察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單,明確整改時限,確保整改主體責任履行到位。
突出抓好巡察整改的方案審核。被巡察單位的巡察整改方案上報后,巡察辦會同巡察組對照巡察發現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從巡察整改方案是否直指問題、是否明確責任和整改時限、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存在敷衍了事等方面進行認真審核把關,對方案存在的問題直接反饋被巡察單位,由被巡察單位重新完善整改方案直到通過巡察機構審核,再由被巡察單位認真開展整改工作,確保巡察整改方案確實可行。
突出抓好巡察整改的跟蹤督促。巡察反饋后,由縣級分管聯系領導親自督促整改工作,縣紀委派駐機構和縣委組織部通過日常深入到被巡察單位開展監督檢查的方式,對整改工作進行全程跟蹤督促指導,確保巡察整改過程實實在在。
突出抓好巡察整改的成效驗收。按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自反饋之日起兩個月內,被巡察單位報送巡察整改情況報告,巡察機構收到報告后,會同派駐紀檢組深入被巡察單位對整改成效進行檢查驗收。主要查整改主體責任是否履行到位、巡察發現問題是否已經改正、整改方案提出的措施是否落實、整改報告情況是否真實等,通過驗收后,巡察組才提交評價報告,準許整改情況在網站等媒體上進行公布。整改不到位或不認真進行整改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追責,并在年終綜合目標責任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時對單位進行相應扣分。(李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