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鹽津縣委圍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斷強化巡察成果運用,做到“顆粒歸倉”,努力發揮巡察利劍作用,促進全縣工作成效同頻共振。
運用巡察成果,讓未被巡察黨組織都開展一次自查式“體檢”。自8月起,對縣直機關干部紀律作風進行專項整治,下發《鹽津縣關于進一步開展縣直機關干部紀律作風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列出4個方面27項問題清單,要求全縣未被巡察黨組織照單“體檢”,開展未巡先查、自查自糾工作。
集中解決巡察發現的領域性、行業性和帶有共性的突出問題,堅持舉一反三,從縣級層面加以系統整改、規范。針對未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書記專題會領導分別約談被巡察單位的縣級分管領導、主要負責人、分管財務工作的領導和財會人員;召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暨嚴肅財經紀律專題培訓會,進一步規范財經紀律進行再培訓,推動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更加健康規范發展。
充分發揮縣委巡察機構與紀委、組織部等職能部門協同合作,建立起會議協商、信息互通、日常協調、線索移交、成果共享的協同配合機制的同時,抓好巡察監督與專項整治檢查的無縫對接。干部紀律作風專項整治檢查組,將巡察整改情況作為本次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督查,對情況報告不如實、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增強監督實效,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通過總結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指導被巡察黨組織深入查擺、找出“病因”、堵塞制度漏洞,把行之有效的巡察整改措施轉化為規范性、制度性、合法性的長效管理機制。截至目前,督促被巡察單位健全完善管理制度50余項。(沈富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