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巍山十三屆縣委第五輪巡察工作統一部署,近日,縣委巡察組向第五輪被巡察的6個單位反饋問題109個,提出整改意見31條,向相關職能部門反饋建議14條,移交問題線索9件14人。
壓實責任,層層傳導抓整改。巡察整改是“四個意識”的試金石,是檢驗“兩個責任”的重要標尺。巍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承擔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抓住主體、當好主力,把問題整改、建章立制與各項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要求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巡察整改的第一責任人,對巡察整改工作要做到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辦;要求被巡察單位分管領導要落實好“一崗雙責”,抓早抓小,對涉及分管領域巡察發現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親自抓、帶頭抓,認真分析研究,拿出務實管用的整改措施,敢于擔當、勇于負責,鞏固擴大巡察成效。
明確要求,從嚴從實抓整改。要求被巡察黨組織收到巡察反饋意見后,要及時召開黨委(黨組)專題會議,研究落實巡察反饋意見,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要求召開領導班子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結合巡察反饋意見進行深刻剖析、對照檢查,把巡察反饋的問題說清楚、講透徹,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整改措施。自收到巡察反饋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巡察辦報送整改方案,2個月內向巡察組報送黨委(黨組)整改情況報告和主要負責同志組織落實情況報告。
強化領導,確保整改顯成效。巡察能否取得實效,關鍵在于巡察成果能不能有效運用。巍山縣委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出臺《巍山縣巡察工作“雙向三評價”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督促巡察組扎實開展巡察監督,督促被巡察單位抓好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提高巡察質量和效果。二是要求巡察組在巡察反饋環節邀請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參與,確保分管領導及時掌握情況,督促巡察整改落實。三是完善機制,強化巡察成果運用。完善巡察移交機制,將問題和線索分類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處置。同時,建立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對巡察整改情況督查督辦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實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確保巡察成果落實落地。(范永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