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黨委理論學習偏少、學習形式單一;黨員日常管理不嚴不實;財經紀律執行不到位,村賬鎮管財務制度不健全;脫貧攻堅政策落實不力,對上級檢查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
近日,劍川縣各巡察組對被巡察的5家單位就常規巡察中發現的36個問題及脫貧攻堅專項巡察中發現的73個問題原原本本作了反饋,并提出35條整改意見,要求被巡察黨委對標對表,抓實整改。
該縣第五輪巡察采取常規巡察與脫貧攻堅專項巡察的方式對5個鄉鎮開展了巡察。按照“雙反饋”“雙簽收”的程序,縣委巡察組圍繞被巡察單位在常規巡察中發現的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以及脫貧攻堅專項巡察當中脫貧攻堅政治站位不高、脫貧攻堅政策落實不到位、“六個精準”工作不扎實等方面的問題,向被巡察黨委以及黨委主要負責同志作出整改意見雙反饋,并由黨委主要負責人對反饋意見進行簽字認領。
在巡察整改中,巡察組要求被巡察黨組織主動擔起整改主體責任,黨委主要領導擔好第一責任人責任,針對巡察反饋的問題逐條逐項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任務清單,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個問題一個整改責任領導,一條措施一個整改時限,對存在問題不回避、不推脫、不掩飾,以嚴肅的態度抓好整改落實,2個月內向縣委巡察領導小組報告整改情況,通過整改,達到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固本效果相統一目標。
對各單位巡察整改情況,縣委巡察督察組將按照《縣委巡察整改情況督促檢查工作實施辦法》,對整改情況適時進行督促檢查,督促被巡察黨組織樹立長期整改、全面整改意識。(龐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