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來,富寧縣開展了縣委第六輪巡察工作,該輪巡察聚焦全面從嚴管黨治黨職責,不斷深化政治巡察,穩步推進巡察工作“全覆蓋”向基層延伸。
精挑細選政治意識強、廉潔意識高、紀律作風嚴、工作作風實的30余名干部,組建4個常規巡察組和1個專項巡察組。并通過業務培訓,強化對政治巡察的定位、性質和目的認識,確保突出問題導向,查找政治偏差,堅持主動領辦與督導檢查相結合、咬耳扯袖與執紀審查相結合、專項整治與建章立制相結合,充分發揮巡察政治“探照燈”作用。
聚焦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三大問題”,靈活運用多種方式,把“放大鏡”帶到基層一線,面對面聽民聲,察民情,解民意,排民憂,使“隱形變異”問題無處藏身。注重把巡察與派駐、民生監督相結合,靈活運用“巡查式”“點穴式”“回訪式”等方式,提升發現問題精準度。同時,建立縣委巡察辦與巡察組問題線索“雙臺賬”制度,落實巡察組長負責制、巡察人員承諾制和日登記、周報告、重要事項專題報告等制度,提升巡察工作實效。
按照政治體檢要求,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第五巡視組對文山州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要求,深入查找被巡察單位“三大問題”和“六項紀律”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構建發現問題、反饋問題、監督解決問題的工作循環機制,達到發現問題、整改問題和促進工作落實的目的,為全縣決戰決勝脫貧攻堅保駕護航。
目前,縣委第六輪巡察對4個縣直部門開展了常規巡察,共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方面的問題46個,反映重點人的問題線索10件11人,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30條,充分發揮了巡察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探照燈”“放大鏡”作用。(李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