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開展巡察工作以來,玉溪市堅決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巡察工作首位,突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聚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全面從嚴治黨,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重點監督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抓住“關鍵少數”,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級黨組織強化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在巡察定位上,全市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巡察工作方針,結合實際情況,及時修訂了《玉溪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6至2020年)》,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在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上聚神,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和管黨治黨“寬松軟”等突出問題;在加強黨的建設上聚力,圍繞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等6個方面深入開展監督檢查;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上聚焦,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黨內存在的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領導干部腐敗、群眾身邊的腐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干部不擔當、不作為及選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巡察方式上,圍繞市、縣區巡察“一盤棋”,上下聯動,充分運用“巡查式”“點穴式”“回訪式”“機動式”等方式方法,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精心搭配人員,實行組長總負責制,副組長擔任各分組組長,在組長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下,相對獨立開展工作,發揮“小隊伍、短平快、游動哨”的優勢。縣區巡察組充分發揮“眼睛看得清、耳朵聽得到”的優勢,突出重點、兼顧全面開展工作。市、縣區專項巡察組有分有合,突出問題導向,以人找問題、以問題找人,“機動式”“點穴式”靈活運用。
在巡察效果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堅持拔“爛樹”、治“病樹”、護“森林”,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每輪巡察結束后,堅持“三個匯報”機制,及時將巡察發現問題反饋被巡察單位進行整改,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辦理。同時,第一時間將巡察形成的個別談話報告移交組織部門作為了解掌握被巡察單位班子運行情況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參考和依據。
整改期間,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被巡察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跟進。由市委巡察辦牽頭,組織各巡察組,采取“一聽二談三查四督促”的方式,一一對照問題清單,進行對賬銷號。積極探索建立巡察工作評價機制,對被巡察單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和市委巡察組的工作情況開展“雙向六測評”,即:由被巡察單位干部職工、市委巡察組、市紀委派駐紀檢組、市委巡察辦對被巡察單位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評價;由被巡察單位干部職工、市委巡察辦對市委巡察組工作情況進行評價,將評價結果運用到年度綜合考評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