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西雙版納在巡察工作中運用建制度、理思路、傳壓力、拓渠道、強整改五項措施,進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規范化、流程化、科學化水平,全面提升巡察實效,讓巡察精準發力、巡出聲威,形成震懾。
“建制度”。制定完善《巡察制度實施辦法》,明確巡察工作主體責任,機構人員設置、工作程序等;修訂《巡察工作五年規劃》,對巡察工作全覆蓋進行統籌謀劃,出臺《巡察成果運用清單管理辦法》改進巡察反饋機制,創新巡察反饋方式,加強巡察成果運用;制定《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明確職責任務、工作制度、工作方式和工作權限,不斷提高巡察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理思路”。巡察組進駐被巡察單位前,根據被巡察單位上報材料和實際情況,摸清被巡察單位近年來的工作開展情況,全面了解被巡察單位的特點,理清巡察思路,找準巡察方向,摸清相關問題線索,明確巡察工作方法和措施,著力發現問題。
“傳壓力”。召開巡察動員會議,層層傳導壓力向被巡察單位講清巡察的任務、內容、紀律及反映問題線索的方式,要求被巡察單位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確保巡察工作順利進行。
“拓渠道”。拓寬查閱資料渠道,著力發現問題,仔細篩選談話對象,制定有針對性的談話提綱,以獲取更多有價值的信息。全面調閱財務憑證、工會賬目、會議記錄等相關文件資料,建立臺賬。對于發現的問題線索,堅持上詢一級和下沉到底,切實把問題摸透。
“強整改”。強化整改,形成震懾效應,緊密結合被巡察單位職能職責,及時召開巡察情況反饋會,傳導整改壓力、壓實整改責任,督促整改落實,突出巡察成果運用,在巡察問題整改落實上,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以發現的問題線索為依托,建立整改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整改內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進一步壓實被巡察單位強化責任擔當,抓好整改落實。(周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