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偏差,擔當精神不足,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重點工作推進不力......”近日,麗江市委召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2018年第二次會議,專題聽取四屆市委第五輪巡察情況匯報。
四屆市委第五輪巡察共派出8個巡察組,分別進駐古城保護管理局、市外事僑務辦、市人防辦、市旅發委、市財政局、市文廣局、市文聯、市社科聯等8個市直部門進行為期30天的常規巡察,對永勝縣松坪鄉、寧蒗縣西布河鄉進行為期30天的脫貧攻堅專項巡察。
會議認為,各巡察組能夠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圍繞“八個方面”、聚焦“關鍵少數”、緊盯“三大問題”、緊扣“六項紀律”,敢于直面問題,勇于擔當盡職,發現了一些問題和線索,充分發揮了巡察“尖兵”“利劍”作用,對于被巡察單位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改進工作、完善管理具有指導意義。
會議指出,10個被巡察單位部門黨委(黨組)都不同程度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到位,執行“一崗雙責”責任意識不強;紀律和規矩意識不強,民主集中制貫徹不到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偏差,擔當精神不足,執行力不強,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重點工作推進不力等問題。
會議要求,各巡察組要按照領導小組會議精神,進一步梳理完善巡察報告,對問題線索進行再研判,做好巡察意見反饋準備工作。要整理完善巡察問題線索臺賬,對發現的問題線索要認真進行梳理,及時規范地移交問題線索,做到分類準確,移交規范。巡察組要做好向市委書記專題會匯報的準備工作、反饋工作和整改督查工作。要適時安排“回頭看”,形成“再震懾”,糾正巡察“過關”和整改走過場的思想,防止出現重巡輕改、消極懈怠、蒙混過關等情況。要壓實黨委一把手在整改落實工作中的主體責任,督促被巡察單位分析問題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期限。
“每一輪巡察結束后,要抓好巡察整改,逐項對照反饋問題確定責任部門、責任人,決不允許掛空賬,假整改,問題線索要見人見事,做到條條見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代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強調。(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