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遠市紀委、監委探索建立派駐+巡察聯動工作機制,整合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市委巡察監督力量,織密上下聯動監督網,發揮派駐監督和巡察監督“1+1>2”的效果。
找準巡察“方向標”。派駐紀檢監察組在市委巡察組啟動巡察前,對照巡察工作重點和巡察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加強分析研判,結合被監督單位實際情況,有針對性開展日常監督,抓早抓小,讓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成為常態。
開啟監督“雙探頭”。巡察組進駐后,派駐紀檢監察組結合平時在駐點辦公、專項督查和作風檢查等工作中掌握的情況,畫準被監督單位的立體政治生態“畫像”,向巡察組書面提交問題清單,開啟巡察派駐“雙探頭”,形成監督合力,做到精準巡察、發力聚焦。
確保整改“無真空”。針對巡察組發現的問題,通過巡察組專項督查和派駐紀檢監察組日常督查的“雙督查”模式,壓緊壓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責任,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和時限,合力推動被巡察單位黨組織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同時,認真處理巡察移交的問題和問題線索,嚴格調查核實、嚴肅追責問責。督促被巡察黨組織落實好主體責任,抓好廉政風險點的防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好巡察監督的“后半篇文章”。(高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