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縣自全面啟動巡察工作以來,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始終把巡察工作作為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的有力抓手,積極探索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
嚴格工作機制,規范制度巡察。制定完善《中共云縣委巡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被巡察黨組織配合縣委巡察工作規定》《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和《縣委巡察組工作規則》等相關配套制度,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巡察工作制度,不斷提高全縣巡察工作的整體水平。
加強機構建設,優化巡察隊伍。根據工作需要組建4個專職巡察組,每個巡察組固定2名專職人員,1名巡察組組長,1名聯絡員;調整充實巡察工作人才庫35人,巡察組人員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財政局、審計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縣級部門從事過組織紀檢工作的領導干部和鄉鎮組織員、紀檢監察員等組成,把全縣部分科級后備干部和優秀年輕干部納入巡察人才庫;采取“走出去”“請進來”、以會代訓、跟班鍛煉、專題輔導、交流研討等多種形式,加強巡察業務培訓,整體提升巡察工作水平。目前已開展3期交流研討和5期160余人次的業務培訓。
精準發現問題,巡察“利劍”作用彰顯。牢固樹立“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這一核心任務,綜合運用受理信訪、民主測評、問卷調查、個別訪談、查閱資料、實地走訪等方式,著力發現問題。截止目前共巡察黨組織20個,發現問題277個,移交問題線索41個,處分黨員領導干部6人,通報批評4人,提醒談話16人,誡勉談話12人,批評教育7人,真正讓巡察“利劍”生威見效。
聚力整改落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問題為導向督促整改落實工作,做到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并重,對前四輪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按照縣委的要求對被巡察黨組織在整改的基礎上,圍繞責任落實是否到位、整改措施落實是否到位、制度落實是否到位情況進行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整改問題件件有著落,達到解決問題,促進發展的目的。目前,巡察組向20個被巡察黨組織反饋的136條整改建議已全部進行整改,整改率為100%,根據巡察發現的共性、傾向性問題,建立健全制度4項。(楊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