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立巡察制度以來,騰沖市已開展四輪常規巡察和一輪扶貧領域專項巡察,共發現問題271個,針對巡察發現的問題,騰沖市不斷強化巡察結果運用,狠抓問題整改落實,堅定不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壓實責任,落實整改。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在向被巡察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反饋的同時,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問題涉及的相關職能部門反饋,壓實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和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統籌推動解決分管部門、分管領域存在的問題,形成監督合力。被巡察黨組織切實擔當整改主體責任,強化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全面落實巡察反饋意見,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落實。既注重思想整改又強調行動整改,既注重當下改的舉措更注重長久立的機制,完善用人、管權、管事方面標本兼治的制度機制,全面提升黨風廉政建設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
分類處置,歸口辦理。及時移交問題線索105件,分門別類進行處置,該處理的及時處理,該立案審查調查的堅決立案審查調查,該整改的立即整改,該修改完善制度的認真修改完善制度。騰沖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和“四風”問題,優先研判,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分類處置。組織部門把巡察結果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充分體現和把握好“三個區分開來”,認真貫徹容錯糾錯機制,為認真負責、攻堅克難的干部撐腰鼓勁,同時,對不擔當不作為的黨員干部嚴肅追責問責。
跟蹤問效,標本兼治。市委巡察機構進一步加強對整改落實的審核把關,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整改期間采取實地抽查、走訪調研等方式督查整改實效,整改后采取“回頭看”及專項檢查的方式對整改情況再檢查、再督促,重點了解巡察整改資料是否齊全真實,整改措施是否落實,整改成效是否顯現,問題線索處置是否妥當。對整改責任壓不實、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從嚴處理,并指名道姓通報曝光,形成強有力的警示震懾。(李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