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昌寧縣委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健全巡察機構、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巡察重點、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成果運用,深入推進巡察工作。縣委第五輪巡察共派出4個巡察組,對溫泉、漭水、耈街、珠街4個鄉鎮開展了為期1個月的巡察,共發現問題42個,問題線索11件。
備足“彈藥”,細化方案。深入了解被巡察黨組織的情況,針對各個鄉鎮的特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巡察組人員分工,擬定巡察談話提綱,確定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縣委巡察辦分別致函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信訪局、縣審計局、縣公安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等機關和部門,商請提供被巡察黨組織及領導班子成員的相關資料、線索信息,并及時分流給各巡察組,為巡察組綜合分析研判提供參考,備足“彈藥”,提高巡察針對性。
堅持問題導向,深挖細找。巡察期間各巡察組牢固樹立“有重大問題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如實報告就是瀆職”的觀念,始終把問題導向貫穿于巡察的全過程。結合鄉鎮信息傳播特點,通過張貼公告、發布微信、召開會議等方式廣泛宣傳巡察公告,發動黨員干部和群眾積極參與,提供問題線索。除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受理來電來信來訪外,深入到項目實施地、建檔立卡貧困戶、黨員群眾家中了解有關情況,實現深挖細查“不錯位”,發現問題“精準穩”。
劍指問題,如實反饋。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原汁原味及時向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反饋,要求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擔負起整改的主體責任,按照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認真研究反饋意見,建立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切實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范艷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