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巡察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有效發揮巡察工作最大功效,不斷強化縣委巡察工作的震懾作用,龍陵縣著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四措并舉”推動巡察成果落地有聲。
臺賬銷號壓實整改。縣委巡察辦建立了“報賬、交賬、轉賬、查賬、消賬”機制,巡察報告是“報賬”,巡察反饋是“交賬”,巡察移交是“轉賬”,巡察督辦是“查賬”,巡察整改是“銷賬”。在巡察反饋時,督促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書記簽字背書,嚴格按照時限要求抓好整改,杜絕出現“掛賬”“呆賬”。十三屆縣委共開展五輪常規巡察和一輪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向被巡察單位反饋整改意見建議167條,督促被巡察單位制定整改措施226條,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97項。
民主生活會夯實基礎。縣委巡察組向被巡察單位進行反饋后,要求被巡察單位根據反饋意見召開領導班子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結合巡察反饋意見進行深刻剖析、對照檢查,把巡察反饋的問題說清楚、談透徹,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整改措施。
整改督查持續震懾。在每輪巡察反饋2個月后,及時組建整改督查檢查組,對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再整改,持續形成震懾,深化和鞏固巡察成果,確保整改不到位不撒手、問題不解決不收兵,對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
“兩個對接”用好成果。縣委在考察、評價、調配班子和各類評先評優的過程中,均書面征求縣委巡察辦意見。縣委巡察機構對發現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尤其是體制機制問題,及時歸納梳理并提出意見建議,共向縣委政府提交2份專題報告。注重抓早抓小,對存在突出問題的8個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對20名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領導干部進行了組織處理。對巡察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建立“綠色通道”,分類處置、優先辦理,對巡察過程中移交的23件涉及28人的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給予立案審查2人,問責3人,約談2人,誡勉談話或批評教育11人,正在辦理4件5人。(陳德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