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縣自全面啟動巡察工作以來,以“發現問題,巡察震懾”為工作任務,準確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找準吃透巡察監督重點,前四輪巡察共發現各類問題266個,移交問題線索20條。
堅持問題導向,發揮利劍作用。在前四輪巡察中,縣委先后組建巡察組21個,抽調巡察干部人111次,對3個鄉鎮,25個縣級部門開展常規巡察,對2個鄉鎮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共抽查個人重大事項62人,與719名干部開展個別談話,接受來信來電來訪8件,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反饋意見131條,向相關職能部門移交建議49條。截止目前,共有3人受到黨紀處分,其他相關問題線索正在辦理中。
壓實工作責任,劃定巡察任務。巡察的目的在于發現問題,縣委要求巡察干部牢固樹立“應該發現問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如實報告是瀆職”的觀念,把中央和省、州、縣黨委對巡視巡察工作的要求作為政治標準,在巡察工作結束時,要求每個巡察組原則上至少移交一條問題線索,防止巡察干部重形式、輕效果,趕進度、走過場。
嚴格依規依紀,嚴肅巡察紀律。制定《中共巍山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中共巍山縣委巡察工作規劃(2016—2021年)》等文件,要求巡察干部尊崇黨章,敬畏黨紀,緊緊依靠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開展工作,不干預被巡察單位的正常工作,做到重程序、講規矩,明界限、嚴約束,嚴格依紀依規開展巡察。在巡察期間,嚴格執行《中共巍山縣委巡察組紀律作風規定(試行)》等制度,嚴格請示報告制度,未經批準不對重大問題表態,不隱瞞歪曲捏造事實,不泄露巡察工作秘密,對違反廉潔紀律的巡察干部要嚴肅問責,違反工作紀律的要嚴肅處理,以“零容忍”的態度嚴防“燈下黑”。(王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