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25日,根據云南省委的統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視組對昭通市開展了巡視工作。今年4月20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向昭通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并對巡視整改提出了明確要求。昭通市委不回避、不推脫,旗幟鮮明講政治,認真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全力推進整改落實。
強化組織領導。省委第三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后,市委及時成立了以市委書記任組長、副書記任副組長,市委常委為成員的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統一協調、統籌推進整改工作。
積極研究部署。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連續多次召集相關部門研究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按照條條都整改、件件有落實的要求全面梳理,列出了26條問題清單,提出了任務分解方案,制定了整改流程圖。及時向市委巡視整改領導小組匯報任務分解情況,充分聽取領導小組的意見建議后,再次逐條梳理對照,明確責任劃分,并嚴格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要以巡視整改為契機,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縱深發展;要端正態度,嚴肅認真抓好整改落實,確保巡視整改工作取得實效;要把巡視整改作為自我認識、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過程,持之以恒抓整改。
交辦整改任務。4月26日,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整改任務分解落實會,將省委巡視反饋意見的問題清單向各市級責任領導、各責任部門進行交辦,要求各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要以強烈的政治擔當,樹立直面問題的勇氣,把巡視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切實抓緊抓好,按時、按質提出整改措施報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報市委研究。
嚴肅整改紀律。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要求,抓好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是對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黨性覺悟和“四個意識”的現實檢驗,是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具體體現,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對在整改落實過程中態度消極、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進行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對推諉扯皮、拒不整改、貽誤落實的,進行問責、絕不手軟;對頂風違紀、邊整邊犯的,嚴查重處、決不姑息。(柳家軍 鄭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