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巡察向縱深發展,南澗縣委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統籌謀劃,切實構建大巡察格局,特別是突出縣委常委、縣政府領導在巡察工作中“一崗雙責”的落實。
縣委落實主體責任,高位推動巡察。縣委常委會每年至少3次專題研究部署巡察工作,認真審定巡察工作規劃、計劃、各輪巡察方案及有關巡察工作制度,做到高位推動、“一盤棋”部署。同時,努力克服全縣財政資金匱乏、人員編制緊張、辦公用房緊缺等實際困難,將巡察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協調巡察工作辦公場所,實行巡察組集中辦公,配齊辦公用品,建立標準化的檔案室;解決巡察辦編制,積極籌建專職巡察組、配備專職巡察干部,為巡察工作順利實施提供有效保障。
縣委書記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全盤統籌巡察。認真執行縣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巡察工作情況報告制度,對每輪巡察發現的問題進分析研判,對整改工作進行整體部署;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每輪2次聽取巡察組工作開展情況匯報,確保巡察組聚焦政治巡察定位不散光,緊盯“三大問題”不走偏。
縣處級領導落實“一崗雙責”,帶頭跟進巡察。巡察過程中,縣委常委、縣政府領導緊密了解跟蹤掛鉤聯系鄉鎮或分管部門的情況,帶隊到被巡察單位反饋巡察意見,根據巡察發現的問題,及時與被巡察黨組織負責同志進行提醒談話,幫助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要求,跟蹤整改成效。去年,縣委常委、縣政府領導帶隊反饋巡察意見共23人次,有效強化了全縣黨員領導干部對巡察工作的思想認識。(馬杰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