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縣委巡察工作總體安排部署,4月2日至4日,縣委3個巡察組分別進駐9家被巡察單位,并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標志著縣委第四輪巡察工作全面展開。
十三屆縣委第四輪巡察對縣水務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司法局、縣民政局、縣殘疾人聯合會、縣移民開發局、縣地震局、團縣委9家單位開展常規巡察。
動員會上,各巡察組組長通報巡察工作重點及總體安排,強調本輪巡察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聚焦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以黨章黨規黨紀為尺子,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全面政治“體檢”,重點監督尊崇黨章、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情況,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執行黨的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選人用人等情況,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發揮從嚴治黨利劍作用。
會議要求,巡察組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對被巡察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的巡察。被巡察單位要認真領會巡察工作“傳遞壓力、查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發展”的深刻含義。巡察組和被巡察單位要同心協力、互相支持,做到充分信任、積極配合、搞好監督,在行動上要密切配合,把縣委交給的巡察任務完成好,這是巡察組和被巡察單位共同的政治責任。
此輪被巡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動員會上作表態發言,表示巡察監督不僅僅是一次“政治體檢”,更是一種關心愛護,要在思想認識上高度重視,堅決服從縣委安排,積極配合、全力抓好存在問題及時整改,堅決支持好巡察工作。
巡察組將通過多種形式依紀依規開展巡察,包括與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干部群眾個別談話,受理反映被巡察黨組織和巡察對象的信訪舉報,根據需要到下屬單位了解情況,調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等,重點收集掌握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在紀律、作風、用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對干部群眾反映的重點專項問題和重要問題線索進行深入了解。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轉交有關單位辦理。(李希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