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川縣不斷壓實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體責任,以問題為導向,狠抓巡察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強化巡察成果運用,著力發揮巡察的利劍作用。
縣級領導負責認領督辦。實行巡察意見建議報告機制,及時將巡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向主要領導報告,將形成的意見建議書面分解至縣級分管領導,形成縣領導親自督促相關部門研究辦理意見建議機制。
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強化巡察成果綜合運用,抓好巡察意見反饋,問題反饋堅持實事求是,全面深刻、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見建議要有指導性和針對性。《反饋意見》必須由被巡察單位“一把手”簽字背書,問題整改方案必須由“一把手”牽頭制定。
列出問題清單扎實整改。抓實《縣委巡察整改工作任務清單》,督促被巡察單位壓實“兩個責任”,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督查清單,巡察反饋的具體問題要逐條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巡察發現的問題逐項得到解決。四輪巡察5個鄉鎮黨委、14個縣直部門,共形成專題報告19份,結合領導小組審定的意見建議,及時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問題217個,提出意見建議136條。
整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摒棄巡察一次就萬事大吉的錯誤認識,把巡察整改督促檢查作為抓落實的主要手段,制定下發《關于加強縣委巡察整改情況督促檢查工作實施辦法》,成立督查組,抓常“回頭看”,要求被巡察黨組織不僅要整改巡察發現的問題,更要舉一反三,深入排查,找出“病灶”。督促被巡察黨組織樹立長期整改、全面整改意識,對短期內整改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顯、需長期整改的問題,形成持續整改長效機制。(龐曉麗)